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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大宝律令》修订版定稿。
法典共二十卷,从名例、卫禁、职制到户婚、厩库、擅兴,完全照搬唐律体例,仅在“田令”
“赋役令”
中保留少量符合倭国农情的条款。
最让旧贵族心惊的是“刑罚篇”
——废除了“氏姓减罪”
的旧规,明确定“亲王与庶民同罪,贵族与部民同罚”
。
法典颁布那日,平城京的朱雀大街上贴满了誊抄的条文,狄仁杰亲自带着唐吏与倭国法司沿街讲解。
一个卖鱼的小贩指着“偷盗者倍偿”
问:“若是贵族偷了我的鱼,也得赔两倍?”
“不仅如此。”
狄仁杰笑道,“若他是官员,还要加一条‘监守自盗’,罪加二等。”
人群里爆发出哄笑,有人喊道:“那可得把这律条贴在贵族府邸门口!”
话音未落,一场风暴已在暗中酝酿。
大伴氏首领看着自家府邸墙上被人偷偷贴上的律条,脸色铁青——他那游手好闲的侄子大伴健,前几日醉酒后与商贩争执,失手打死了人,按旧法最多罚些铜器,可按新律,当处斩刑。
“绝不能让这小子死在唐律手里!”
大伴氏连夜召集旧族议事,有人提议“劫狱”
,有人主张“逼天皇改判”
,吵到半夜,却没一个人敢真的动手——新律刚颁,百姓盯着,大唐使团的眼线也盯着,稍有异动便是“谋逆”
,那可是株连九族的大罪。
三日后,案件开审。
大伴健被押到平城京的“裁判所”
(仿唐大理寺),堂上坐着狄仁杰、吉备真备与三名倭国法司。
受害者家属捧着血衣哭诉,证人一一陈述,证据确凿。
大伴氏的律师(旧制中的“讼师”
)还想援引“氏姓特权”
辩护,却被狄仁杰打断:“新律已废旧规,你若再提,便是‘知法犯法’,一同问罪。”
最终,法司宣判:“大伴健,醉酒斗殴杀人,依唐律‘故杀’条,处斩刑,三日后执行。”
判决传出,整个平城京都炸了。
百姓们涌到裁判所外,有人放起鞭炮,有人往地上撒麦种,说“这是给冤死的商贩报仇,也是给唐律祭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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