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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你这么凶,你比熊瞎子还凶。”
林清栀想说,早知道还不如留在山里让舅妈把她嫁给熊瞎子,可是又觉得这句话太没有良心了,说不出口。
“住口。”
越湛举起手来吓唬她。
林清栀顿时眼睛里又烟雨朦胧得一层水雾。
男人看得心疼,一时间软下来:“一个女孩子,不要随便乱说话。”
也不怕以后嫁不出去。
林清栀忽然转了转眼珠子:“我睡觉压着右手了,捏不动筷子,叔叔你喂我吧。”
她撒娇始终是一把好手。
越湛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自然不怎么相信,可是到底是自己准备一手养大的孩子,娇惯一下又算得了什么?
男人提起筷子来一点点喂她,林清栀忽然不觉得那么难受了,刚睡醒就吃饭不太消化,可是男人喂她,又让她觉得特别香。
**
吃完饭,越湛让她去书桌那里识字,这年头先从毛笔字学起,写大字,先写一。
林清栀以前就是个字儿好看的,他只是示范了一遍,女孩稚嫩的手腕捏着笔杆子,一笔下去微微带了一下,便是一个坚韧不失秀气的“一”
字。
“嗯?”
男人的瞳孔微微睁了一下,似乎是颇有点意外。
“你……你以前学过没有?这几天在林家,你爹是不是教过你?”
哪有这么快学到这个地步的?
林清栀将鼻尖靠在嘴唇上,眼珠子微微颤动,“这个……我爹没教我,不过以前我们村里出过一个读书人,我去他家玩儿的时候,他教过我的。”
“哦。”
越湛这才放下疑虑。
林清栀不敢让他觉得,自己太过于天赋异禀,不然以后指不定有什么更大的变数出现。
就做个寻常的小神童就好啦!
凡事,过犹不及!
这就是林清栀的人生哲学,似乎也有那么一点道理,不是么?
晚饭时,越湛破天荒带着林清栀去大堂屋里吃,要知道越湛回来了这么些天,一直都是人给他送饭到他屋里。
从小到大,他其实很少去堂屋跟大家伙一起吃饭,只有逢年过节,要求全家团圆的时候,他才必须出面。
一般情况下,他去后厨房里跟郭叔混小灶。
林清栀觉得,叔叔还是选择让自己见见他的家人,虽然叔叔跟他的家人隔阂非常大。
不错,林清栀彻底看出来这一点,她不知道原因,但是清楚地晓得,越湛和他父亲,他奶奶之间的矛盾,甚至于他父亲现在的妻子,那个妇人,跟叔叔眉眼之间没有一点相似。
叔叔被他父亲责骂的时候,她也没有出来说话袒护,绝对绝对的继母,没有血缘关系。
跨进堂屋门槛的那一刻,林清栀忽然感觉到迎面而来的一股子压力,如山般压得她窒息。
终于明白这个男人为何独独对她关怀备至,原来他们之间处境如此相似。
只有继母……父亲的家庭,却不是自己的家庭。
同是天涯,沦落人!
林清栀攥住越湛的大手,男人察觉到她的紧张,宽厚的手掌包裹住她的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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