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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醉红院以文会友2(第1页)

写书半月,有感,,望各位朋友拿出几分钟读一下。

衷心的感谢。

作品相关区——“写书半月深夜有感~”

心安一定不负众望,后续情节必会写好。

回归正文:

梦灵儿在中央平台的卓越风姿让躲在墙角里的醉红院老鸨笑的合不拢嘴,就像动物世界里河马,站在她的对面似乎只能看到那张大嘴了。

醉红院的老鸨,也就是此间的老板娘,论资排辈,本地风尘之中,人人均称一声“冯妈妈”

算是出了名的精。

论的资当是曾经沧海之资,排的辈亦是年长之辈。

今天的一切活动均是出自冯妈妈之手,她不在乎什么花魁或是残花败柳,只要能给自己赚银子。

这段时间内,肖遥几乎根本没将心思放到梦灵儿身上,通过观察,目前为止大厅里有个人引起了肖遥的注意,第一个自然是“绝色公子”

沈慕晴,第二个是坐在最前边一排,也是最靠近的平台位置的一桌人其中为首一人,此人看起来风度翩翩,白色镶金边长衫,呃~肖遥一阵无语,又是白衫,貌似这里让肖遥看得上眼的人都是这身儿着装呢。

再转过头看看沈慕晴,还真是差不多!

当然还有个另类,也就是引起肖遥注意的第三人,也是肖遥最在意的一个:醉红院龟公小队长,貌似前世人们喜欢称之为“拉皮条的”

不过在这里不需要偷偷摸摸,可以光明正大的拉客。

平时主要负责沏茶倒水,体魄稍强健的还能充当打手。

此人眉清目秀,神采飞扬,身着青色粗麻布衣,手持红铜长嘴壶,站在那里却是显得威武挺拔。

冯妈妈年轻时一次外出捡到襁褓中的男婴,一块晶莹剔透的玉佩挂在胸前,玉佩上刻一“高”

字。

冯妈妈一手带回将之一手抚养成人,并取名全伟。

希望这个“儿子”

各方面都强于常人,有朝一日出人头地。

手下人见面称一声“高哥”

或是“伟哥”

,不过后者居多,具体何意,不足为外人道也,小姐和贴身丫鬟们常唤一声“小高子”

,冯妈妈自全伟小时就喊惯了“小畜生”

听起来似乎是在骂人,实则身边人都知道冯妈妈最在意最关心的却是这个“小畜生”

奈何造化弄人,或者是环境所致,这小子好的一点儿没学,坑蒙拐骗到时学个全,冯妈妈无奈,只要将他强留在自己身边,打算将来将自己的醉红院留给他,也够他衣食无忧,安稳过一辈子了。

肖遥之所以如此在意他的原因,就在于在此子身上,看到了韦小宝的影子。

这不正是自己苦苦寻找的人嘛!

在别人眼中,高全伟自然是市井无赖,身份低贱,懒惰,好赌,胸无大志。

各种形容人的贬义词汇似乎都往他身上招呼也不为过。

肖遥自然不会像这个时代人群的眼光看待他,反而能从他的身上看到很多很多的发光点。

周围人对他的恶评归根一点就是他生活的环境所致,虽然我们常说“出淤泥而不染”

但却不能忽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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