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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了同袍的九真将士们,再一次出征了。
这一次是收复失地,是追逐残兵。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除开留在九真城那些受伤严重的军士还有一些必要的守卫,剩余的一千人就唱着远古的歌谣,踏上的收复故土的道路。
从山上下来的冯君岩没有再去看一眼那些妇孺,就加入了正在集合誓师的队伍,邓问已经在等候他们多时了。
那些女子的会被如何安排他管不到,也不用去想了。
如果他还能活着回来,而且那些人还在等待的话,他或许会真的履行自己的诺言,把这些可怜的人带回冯家庄。
可是这一次就连他也不知道他到底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一千多人的队伍去收复两个郡,一千多人的军士去面对数万大军,去面对一个国家。
冯君岩每次想到这里都觉得很可笑,他们是勇士,可是他们不是神仙,仅凭一千多人怎么可能完成这个任务,想想都可笑。
前算他们每个人都是一千多年后特种兵,一个个以一敌十,也不可能仅凭他们这些人就收复两郡啊。
班超这么厉害,是因为他的背后站着整个大汉,西域那些小国被打怕了。
而我们这些人呢?人家会老老实实的等着我们去接收吗?这根本就是去送死好吗?可惜不管他怎么想,校尉和郡守决定下来的命令,他们这些人只有执行,只能执行。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纷纷。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
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习惯是一种让人害怕的行为,他会在不知不觉中就改变你的世界观,人生观还有价值观。
曾经读起来浪漫的诗篇,抑或说为那个能活着回来的人感到庆幸的心情,如今现在再一次读来,却有了完全不一样的体会。
年轻时被征召的人,老了回到家,可惜已经家破人亡,这是多么的悲哀。
可是现在冯君岩才发现,临死前还能见一眼家乡,比起那些还没有老去就已经家破人亡的人来说,他们到底还是幸运的,至少我们不用客死他乡,到底是落叶归根了。
而他们这些死在他乡的人,才是真的可悲。
连军士也算不上的青壮,是没有任何条件可以享受的。
随着行军开始远离九真城,四周开始再一次的荒凉起来。
浓密的荆棘,高大的树木,低矮的丘陵。
路上时不时地就会发现一些土人遗落下来的衣物,一些被狼或者什么肉食动物啃光肉的骨头和人的脑袋,这所有的一切都在说着这条路上的危险与血腥。
尽管已经是深秋,可是交州酷热的天气还是让一群已经连续厮杀数日的汉子,一个个累成狗。
不仅仅浑身湿透,看起来就像是再不休息就得渴死在路上的沙漠旅行者。
邓逸并没有前来,他留在了九真城与张辉处理着战后的事余,所以这一千多人现在全部都归谢青指挥。
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为了收复故土这个名声而去送死的,开始的时候也有人不服,他们认为人太少了,要等朝廷的大军来了之后再继续进军。
可是提出意见的人,直接被谢青给砍掉了,再盖上了一个动摇军心的帽子之后,再也没有人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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