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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修跑门口拉灯前,没忘了抓起一把花生米捏起一个羊蹄子。
秦著泽微调一下对焦器,望远镜的两个镜头对准了那人后脑勺。
等那货鬼鬼祟祟回头时,秦著泽看清了路灯下他的脸。
不是黄鹤。
那他会是谁?
难道是黄鹤派来接老太太的?
可是周围没车,不会就这么领着一个腿脚不灵便的老人逃之夭夭吧。
秦著泽马上做出决定,静观其变,如果那货敲门进院接老太太出门,他和二修带着三太子冲出去拿住他,再顺着这条藤找到黄鹤这个瓜。
当然,秦著泽也考虑到了另外一种可能:那货把人领出院子,在秦著泽看不到的地方隐蔽起来的车,马上开过来,上车就跑。
对付黄鹤的这个方案,秦著泽有办法,只要那货进去领老太太,秦著泽二人一狗就立即出动,在这边胡同口藏好,如果有车来接,他和叶修冲到车上逮人,开车的十有八.九是黄鹤本人,三太子去扑掉那货。
当然,如果司机不是黄鹤,是黄鹤另外在大街上随便雇得,相比之下,那货更有线索价值,一定不能让他跑了,秦著泽相信三太子,纯种德牧有实力。
叶修果然没脑子,他可不考虑外边啥情况,坐在床铺上啃着炖羊蹄,嚼着五香花生米,滋啦一口小酒吧嗒一口小菜,吃得倍儿香。
黑灯瞎火,他也不怕吃到鼻子眼儿里去。
三太子见主人坐在高桌上端着望远镜像个将军,它立即蹲在地上一动不动,不能不说它不馋五花肉,刚吃了一条子,不够打牙祭呢,还把馋虫勾出来了,但是它却保持了极好的控制力。
三太子两只充满警惕性的狗眼锃亮,和叶修咔吃咔吃猪一般的声音,形成鲜明对比。
可能是城中村居民喜欢耍得都跑去主干道了,那里热闹,可玩的东西多。
不好动的,宅在家里做些什么,村里街道上竟鲜有人经过。
几秒钟后,秦著泽判断出黄家门口那货是个过路小偷,可能想从院子里顺走个东西,但是门已经叉了,他借助树影为掩护,踩着大枣树下的石头凳子探头探脑伸手扒着墙头,手却被墙头上栽的玻璃茬子给扎了,正好隔院邻居有人出门,吓得那货捂着流血的手指头一溜烟跑了。
多么low逼的小偷。
怕被同行耻笑了。
太降智。
这也不能怪安次市的治安差,城中村人杂,各路货色应有尽有。
改开以后,允许一部分富起来,直接导致了另一部分人害了红眼病。
放下军望,秦著泽跳下高桌,“开灯吧。”
灯重新亮起,秦著泽站在桌子前,开始和叶修在昏暗灯光下吃喝起来,边吃边喂着三太子,伸过茶缸子跟叶修碰了一下,小声道,“二修,咱俩轮换盯着,中间不能有间断,考虑你犯困,一会儿把这个咖啡喝了。”
“姐夫,我还真没喝过这洋玩意儿,啥味道,听说有点苦。”
叶修喝下一口茅台酒,往嘴里塞了一大块猪头肉。
“加过糖的,不苦。”
秦著泽正经地说道,没有嘴上数落叶修,但是,刚才叶修躺在床上看小黄书的时候,如果黄家老太太忽然不见了,秦著泽一定不会打死叶修,他会直接把他掐死。
半小时,开车能跑出很远呀!
追?
屁吧。
只剩下追悔莫及。
但是又不能因为对叶修不放心,秦著泽把盯梢大包圆,他又不是铁打的,黄鹤到底何时出现,秦著泽也不知道呀,熬一宿,秦著泽行,两天呢?三天呢?一周呢?
根据从黄老太太那里了解到的信息,秦著泽做好了守株待兔四天至一周的准备。
借力叶修,不可避免。
“二修,这酒咋样?”
又和叶修碰了一个,秦著泽笑笑问道,瞄了一眼窗外。
“好酒,绝对好酒,第一次喝茅台,有口福啦,谢谢姐夫,敬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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