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一间东谷典型的木头房子,特点就是简陋但用料实在。
屋子里的摆设也很简洁,除了墙壁上挂着了几张大小不一的弓弩之外,只有少少的几盆植物点缀……虽然简单,但却能看出主人比较淡雅的性格。
奥莎将艾格拖进的,当然是她自己的房间,按中国古时候的说法,这可是未出嫁黄花大闺女的闺房了。
只不过这里可没那么保守,虽然邀请男人进入自己的闺房是有点那啥,但事情本身却没那么夸张。
这只是权宜之计……少女如是安慰自己。
“就在这吧,没人会拉打扰!”
她低头羞涩地说,如同一个青涩的苹果。
大官人自然没啥可怕的。
虽然隐约有点好感,但也就仅限于此了,一切任其自然吧:“那你在门那里帮我守着,有人接近没关系,别进来就可以了。”
奥莎听话地充当临时守门员……
那么,开始吧!
从空间中取出一根符文棒,艾格进入了工作模式……
小心翼翼地取出几份附魔材料,这些可都来之不易,是艾格近期爆出的部分装备分解出来的。
因为只有绿色以上的装备可以分解出附魔材料,所以这些可都是很值钱的东西。
不过艾格也有分寸,他分解的都是那些属性不好或者加偏了的,比如加精神的锁甲,加力量的皮甲之类的,这些东西如果肯放入拍卖行,倒也应该值些钱,但相对来说因为属性偏门,价格肯定上不去。
当然了,布甲优先要供给自己,加敏捷的皮甲,还有一些属性好的锁甲自然要存起来,虽然不用但放入拍卖行,绝对是可以引起疯抢的好东西……
目前艾格的附魔熟练度只有区区的9点,除了分解能在前期获得一些熟练度以外,还有为蛛丝法袍,雄鹰布鞋附加一点智力时得到的熟练。
蛛丝法袍是蓝色品质,在他这个等级算是极品法袍,值得他消耗一份珍贵的附魔材料(可以理解为,附魔一次需要分解至少一件绿色装备,所以这里才会说珍贵).
而雄鹰布鞋虽然只是绿色品质,但属性却是法师要的极品耐智加成,他认为自己近期恐怕难以找到替代品,所以考虑再三之后,也还是进行了一次附魔。
至于其他的,都是过渡装备,应该很快会被替换下来进入拍卖行,没有太大必要浪费。
至于这次主动提出给奥莎附魔精灵战弓,一是因为它作为猎人最重要的装备,确实值得这一份消耗,二当然也是因为投桃报李的心态了……
至于第三点,你们懂的,人家女孩儿这么漂亮,总得有点优待不是?
将符文棒轻轻地伸进材料中,运用起精神力在其中进行了初步筛选,并选取了一部分在棒身进行附着,魔法材料在精神力激发下闪烁着漂亮的光辉,整个棒身就好像附着了一个个小小的星星,在向周围的人眨着眼睛……
选定了弓身一块合适的小区域,他开始小心地用魔棒在其中点着,划着,这一点点的星星顺着精神力的控制,听话地在他每次点击、每次刻画过程中,犹如水银般流入弓身,并跟随者魔法线条进行附着,最后固化……
这个工作并不轻松,虽然耗时不多,区区3分钟而已,但对附魔师的精神力消耗却非常大,可能随便一次设置魔法节点失败,随便一次魔法线条刻画失准,又或者是在同时驱动材料的量过多或过少,都可能导致本次附魔的失败!
虽然失败并不可怕,全部抹去重来就可以,并不会对装备本身造成影响,但那些用去的珍贵附魔材料,却是真真实实地被消耗掉了……这对以严谨节约著称的附魔师来说,不仅仅是浪费不浪费的问题,还关系到他们的面子尊严问题。
一个总是不知廉耻地只懂抹去的附魔师,就跟一个只懂分解装备的材料师一样,令人厌恶。
神总是会嘲笑他,并最终唾弃他的!
……摘录自大附魔师艾根*豪威尔著,《初级附魔师指南》。
材料师是附魔师里的一个分支职业,意如其名,只会分解装备,将它们转化为一份份材料,这是一个入门者都会的工作。
这些人可能是意识到自己在真正附魔艺术上没有天赋,直接放弃了学习各种附魔配方,这样可以省下好多金币……他们只分解,不附魔!
不过材料师的数量也并不多,只在某些独行战职者中存在,因为大陆出装备的几率本就比较少,如果是团队,装备就有其需求者,哪容得下“败家”
简介三年赘婿,受尽轻辱。这一天,恢复了原本的身份。扬眉吐气,先从一个亿开始。...
林小凡前世是四家上市公司总裁,因为意外身亡重生到了1990年,在这个遍地都是发展机遇的年代,他决定要创建属于自己的财富帝国林小凡...
这位首长,我们很熟吗?作为一个不起眼的职场小菜鸟,什么时候惹上了这位肩扛一穗一星的军长的?夏语默表示很懵。不熟,只是生过孩子。军长大人冷冷地开口。夏语默感觉晴天霹雳,她什么时候跟这个男人生过孩子?她怎么不知道?!男人将她抵在墙角,孩子在哪?我还是黄花大闺女,生什么孩子,滚!夏语默忍无可忍,怒了。不说?很好,高冷的军长大人有的是办法。部队三百六十种变态受训方法任你挑,这还不算,白天体能训练,晚上床上技能训练!军长大人蹙眉体能实在太差,负重跑加跑十公里。洛奕辰,你大爷!精神身体双重压榨,夏语默表示扛不住了...
剑之大陆。有太古如梦的神魔故事,演绎正邪的七大剑派,侠骨柔情的快意江湖,胜那天上宫阙的九灵宫,最神秘不过的冰雪国。漫漫长长的寻凶之路,一剑一酒一宿醉,浪客剑心,只为亚索再续一段传说只因剑之故事,以血为墨本文不是纯联盟故事,而是以亚索为主角的玄幻仙侠文,也知道不会火,但我会把此写的丰富多彩,告别龙浩天。...
一场医疗事故,秦晚做了无辜的炮灰,穿越成了不受宠的将军府四小姐。姑且算了,但为何一穿越就要嫁人?竟然还是嫁给传说中那个喝人血,吃人肉的恐怖邪王?逃婚总行了吧。岂料被那邪王给抓了回去。秦晚王爷,您看我琴棋书画样样不精,胸无点墨,跟您老人家真的是不搭。邪王危险的眸光一眯我不挑。邪王强行将她养在王府中,该不会是把她养肥了杀吧?得,秦晚做好了死的准备了,杀就杀吧。秦晚怒了王爷,您干脆一刀把我给杀了吧。邪王坏笑王妃,你吃本王的喝本王的,本王还不能对你有点使用权了?...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