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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不是老国王老眼昏花,也不是三王子顺水人情,而是别有用心。
国王传召,自己身为王国领主,就必须要回王都复命。
自己这次回去王都,如果能有一个拿得出手的卫队士兵,有自己爷爷和父亲在,大王子肯定力挺自己,国王也一定言出必行的重重奖赏自己,就算知道军功是假的也无所谓。
可如果自己带回去的卫队士兵不堪一击的话,以老国王那尿性,肯定是一拍桌子,断头台伺候。
老奸巨猾啊。
“你以后说话能不能不大喘气?一次性说完不行?”
梵佩对着罗迪翻了翻白眼,“对了,使者还有多久来?”
“回少爷。
我是提前出发,一路快马加鞭赶回来的。
公爵大人在拖延使者的时间,不过也就三四天时间肯定会到落日镇。”
罗迪这回倒是没大喘气,但是三四天的时间,自己去哪找一支雄兵出来,这让梵佩更是忧桑万分。
“不对啊,我应该在信里说了死守落日镇,都死绝了,哪还有什么士兵带去王都?”
梵佩奇怪地看向罗迪,就算自己没说,自己爷爷和父亲也应该知道圆谎啊。
“这个,公爵大人确实跟陛下提了。
但陛下说少爷您能够击退一万雪狄人,那操练士兵肯定很有一套。
如果真没有了老兵,那就让少爷您在落日镇重新拉一支队伍回王都,看看新兵操练的如何。”
罗迪讪讪地摸了摸头,他也是一路回来都没休息,差点把这茬给忘记了。
新兵操练成效啊!
梵佩摸着自己的下巴,三四天时间虽然不多,但如果加强军训程度,踢个正步啊,喊几句齐步走的口号啊,再搞点拉风的统一军服,这还是蛮有气势的嘛。
这可是新兵蛋子,你总不能要求实战经验也很逆天吧?
梵佩将目光转向大街上打扫街道的民兵……或许称为农民更合适。
说是民兵卫队,其实就是一群农民,平日里都是在种地,只是有事的时候领主会召集过来,然后拿着各种铁锹、叉子,或者有长棍跟随骑士作战。
这些大字不识一个,平日里也没有操练过的农民,根本就没什么战斗力,更没队形可言,都是一人杵着一个农具,歪歪扭扭站着。
战斗的时候,骑士冲在前面,他们跟着一哄而上,打不过就一哄而散。
而且最糟糕的是,这些民兵高矮胖瘦什么样子的都有,甚至还有五十多岁的老农民,瘦的跟竹竿一样,走路都有些磕磕碰碰的,让梵佩都忍不住担心会不会被一阵风吹跑。
如果把这支民兵拉去王都,梵佩就算是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重新召集筛选民兵,操练新军征服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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