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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入席坐定,按理说应当先由宴会的主人朱由诚或信王致词,然后众人再动筷。
不过,这种常规却在今天被打破了。
朱由诚刚举起杯子站起来,孔第就大声说道:“信王,我刚得一首好词,不如我念给你听。
《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朱燮元手一抖,筷子掉到地上去了。
他是正经两榜进士出身,听得出这是首绝妙好词。
不过,他手下的将领对诗词就不太感兴趣,他们更喜欢桌上的好菜。
诗?那是什么东东,有红烧肉那么油而不腻吗?
说句老实话,桌上的菜确实不错,有野猪肉,有鹿肉,有麂子肉,还有蘑菇,虽然是寻常野味,烹调得却十分到位,香味扑鼻,让大家食指大动。
一名将军见一个酸秀才站起来磨磨叽叽没完没了,心中饥火难耐,当下也顾不得失礼不失礼,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鹿肉。
其他将领见有人开吃,哪里还讲什么温良恭检让,全都跟着吃开了。
朱由诚叹了口气,心道:得,不用致词了,大家都吃了起来,还说个什么劲呀。
我总不能说,大家先别吃好喝好,听我啰嗦两句,再接着吃好喝好。
我说的内容是什么呢?就是请大家吃好喝好。
信王被孔第惊着了,问道:“这首词是你写的?真是妙啊,全词描绘初见时的美好,结局的超乎想象,带着几许淡淡的遗憾和哀伤,让人回味无穷。”
副总兵杜文焕也在受邀之列。
他嘴里嚼着一块鹿肉,含含糊糊地附和道:“确实是回味无穷啊,这鹿肉炖得软烂,还加了糖,甜味、咸味、鲜味三种味道交错,让人胃口大开。”
杜文焕的话博得众将一致的鄙视:真是个吃货。
吃就吃吧。
闭上嘴也没有人说你,偏偏要往文人堆里扎。
你看你那副黑山贼的样子,像文人吗?现在好,丢脸了不是?不过……这鹿肉还真好吃,我再来一块。
孔第慌忙摇手,道:“不敢掠人之美,这不是我写的,是一个叫做何心宇的人写的。
在下偶得一书,上面都是他的绝妙好词。
我时常带在身边,不时拿出来观瞻。
我想,信王殿下文成武就,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便想献给您。”
说着,孔第从怀里摸出一本皱巴巴的书,指着封皮说道:“这书商挺有意思的,叫做乐园书局。
好名字。
这本书真是我等读书人的乐园哪。”
信王没有伸手接书,笑着对朱由诚说道:“拿乐园书局的书送给我们。
这孔第还真有意思。”
朱由诚也哈哈大笑。
孔第到底是读书人,有几分读书人的骨气,怒道:“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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