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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曾到此地,周身贴马戏团广告,驱散一奋兴会,将改过自新者毙伤甚多。
居民将象囚于栏中,派人守卫。
其后侦探布郎与我来此,即入栏持照片与说明书对此象进行鉴定。
各种特征一概相符,仅有一项不得见——即腋下疮疤。
布郎为查明起见,匍匐至象体下细察,结果立即丧命——头部被击碎,但碎脑中一无所有。
众皆奔逃,象亦匿去,横冲直撞,伤亡多人。
象虽逃去,但因炮伤,沿途均留显著之血迹。
定能再度寻获。
现象已穿越茂林向南前进。
巴克斯特中心,二时十五分,侦探布朗特
这是最后的一个电报。
晚上起了雾,非常之浓,以致三英尺外的东西都看不见。
浓雾整夜没有散。
渡船不得不停开,甚至连公共汽车都不能行驶。
三
第二天早晨,报纸上还是像从前一样,登满了侦探们的推测;我们那些惨剧也通通登出来了,另外还登了许多消息,都是报馆从各地电报通讯员方面得来的。
篇幅占了一栏又一栏,一直占到一版三分之一的地位,还加上一些显眼的标题,使我看了心里发烦。
这些标题一般的情调大致是这样:
白象尚未捕获!
仍在继续前进,到处闯祸!
各处村庄居民惊骇欲狂,逃避一空!
白色恐怖在他前面传播,死亡与糜烂跟踪而来!
侦探尾随其后。
粮仓被毁,工厂被劫一空,收成被吃光,公众集会被驱散,酿成惨剧无法形容!
侦缉队中三十四位最出色的侦探的推测!
督察长布伦特的推测!
“啊哈!”
督察长布伦特几乎露出兴奋的神色,说道,“这可真是了不起!
这是任何侦探机关从来没有碰到过的好运道。
这个案件的名声会要传到天涯地角,永垂不朽,我的名字也会跟着传出去的。”
但是我没有什么可高兴的。
我觉得所有那些血案似乎都是我干出来的,那只象只不过是我的不负责任的代理人罢了。
受害的人数增加得多么快呀!
有一个地方,他“干涉了一次选举,弄死了五个投重票的违法选民”
。
在这个举动之后,他又杀害了两个不幸的人,他们名叫奥当诺休和麦克弗兰尼干,“前一天才来到这全世界被压迫者的家乡来避难,正想要第一次运用美国公民选举投票的光荣权利,恰好遭到这个暹罗煞星的毒手而丧命了”
。
到另一处,他“发现了一个疯狂的兴风作浪的传道士,正在准备他下一季里对跳舞、戏剧和其他不能还击的事物所要进行的英勇的攻击,一脚就把他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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