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们这些家伙在旁边看着,想劝又不敢劝。
队长突然坐直了身子,将餐盘推向了一旁,死死盯住勾慎:“狗剩,咱们说话可要凭良心。
说我针对你?那你倒说说,我这眼睛,是怎么伤的?”
说着,队长一把撤下了脸上的墨镜。
队长在墨镜之下的皮肤,呈现一种骇人的鲜红色。
从伤痕来看,应该是被某种化学试剂灼伤过,
我加入刑侦队这么长时间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队长摘下墨镜。
之前我和林达浪还私下里合计,队长是不是睡觉的时候,都要带墨镜呢。
队长之前只说眼睛受过伤,至于如何受伤的,他一直都绝口不提。
如今他说出这种话,显然是暗指,自己的眼疾,跟勾慎警官有关了。
勾慎原本还满脸的恼怒,此刻看到队长摘下了墨镜,这家伙的气势瞬间弱了几分,目光躲躲闪闪,压根不敢看向队长的眼睛:“老白,你这么说,可就没意思了。
你也明白,那是一场意外。
当时我都已经铐住嫌犯了。
谁想到那家伙那么恨,竟然将拇指关节拽脱臼,从手铐里挣扎了出来。
再说我当时都提醒你小心了……”
我们周围的人全都恍然大悟,怪不得这两个老同学之间的气氛有些不太对劲儿,原来队长的眼疾,就和这位勾慎警官有着莫大的关系。
勾慎不敢看队长,转而向我们解释:“你们队长的眼睛,确实是和我一起出任务的时候,弄上的。
但是和我真的没什么关系。
我们当时将一位犯罪嫌疑人人抓捕住,正准备带回局里,进一步的审问。
谁想到那名犯罪嫌疑人突然挣脱了手铐,从口袋里拿出一瓶化学试剂,向老白脸上泼去。
还是我迅速的支付了嫌犯,然后将你们队长送到了医院。
如果不是医治及时,你们队长,现在已经是瞎子一个了。”
勾慎所说的应该是事情,这家伙在陈述往事的时候,队长一直都没有打断他,而是让他继续的说下去。
只是在他说完之后,才悠悠的感叹了一句:“我现在这个样子,和瞎了又有什么区别。”
我之前曾听老警察说过,确实有一种办法,可以挣脱警用手铐。
那就是将两个大拇指拽脱臼。
这样以来,手部关节收缩,可以轻易的让双手脱离手铐的束缚。
只是这种方式,实行人需要忍受极大的痛苦。
就算是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悍匪,也极少有对自己如此狠心的。
队长和勾慎抓捕的那位嫌犯,不是一般的彪悍。
赵风重生三载,未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高中毕业当天晚上,意外撞见散修杀人夺宝,事后拾得一卷八荒武脉,从此在繁华都市中开启了一段如履薄冰的修真奇遇...
绝世兵王,重回都市,与女总裁斗智斗勇!...
七年前,她误将他吃干抹净,还带走了他的种。七年后,她被自家天才儿子设计,成了他的贴身保镖。OMG,这不是七年前的毒贩先生吗?女人,这次该是你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爷爷去世的时候,轰动全城...
我的剑,出鞘在风起时,云来际我的剑,绽放于星坠之际,叶落之秋我的剑,上穷九天斩曦月,下达九霄动诛阎魔...
美女收藏家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收藏家是美女,另一种是收藏美女的收藏家。本书的主题显然是后者。大家都知道做一名收藏家需要很高的素质和条件,要求要有兴趣有眼光有胆量但最关键的是要有实力。那么做一名美女收藏家呢?又需要什么样的素质和条件?美女非物,焉能收藏?我们的主角由一个从来与美女无缘的普通人成长为一名美女收藏家的经历,希望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注本书写实风格,不会过分YY,但有种马倾向,前传只是铺垫,喜欢直接进入主题的朋友请在正传上传以后再来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