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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夜里,季先生再次从恭房里出来,面色有些发白,脚下虚浮。
季阿平气得直跺脚:“我现在就去把那害人的东西扔掉!”
“阿平!”
季先生急了:“不许扔!”
“老爷——”
“那是我的命!
不许扔,听到没有?”
季阿平无奈应下,季先生左思右想还是不放心,叫他把肉酱罐子拿过来。
季阿平睁大眼睛看着他,都拉成这样了,还要吃?这大半夜的?
季先生哭笑不得,在他脑门上敲了一下:“快去!”
要不是这小厮脑子轴,经常做一些他意想不到的事情,他至于这么不放心吗?
好容易遇到够辣够劲合他心意的好东西,他可得看好了,免得真被这小子扔了!
季阿平不甘心的把罐子拿过来,季先生一眼看到,立刻哼了一声:“那小妇人忒小气!”
这罐子不大,装满了也就最多一斤肉酱,何况——他拿过来掂了掂——还没装满!
罐子的圆肚上是个尖朝上的四方红签,中间是大字“状元郎”
,右边是稍小的字“茉莉芳”
,左边是更小的字“肉酱”
。
字体圆润讨喜又隐见风骨,既贴合售卖时买家的心理,又暗暗展现写字人的品格——季先生挑眉,写字的小子也是个滑头呢!
状元郎?季先生摸着胡子,野心倒是不小。
冲这字……和这辣椒,他可以考虑给他一次机会。
这红签平整严实得让人指甲发痒,季先生忍不住伸出手指,抠抠,只抠下一点纸屑来。
季先生不信邪,再抠抠,抠了半晌儿,只抠下来指甲大的一小块。
“防备我?”
季先生眯起眼冷笑。
季阿平还在嘟嘟囔囔的抱怨,季先生听着烦,只好解释道:“我只是肠胃一时不适应罢了,吃惯了就好了。”
若是旁人听了,肯定要劝他爱惜身体,莫要逞强非练个“习惯”
出来。
可惜季阿平不是常人,他眼睛一亮:“天亮了我再去找那老板娘多买一些!”
呵!
季先生嗤笑一声:“你不是说那妇人送了东西就走了吗?”
“是走了呀,不过我知道她家铺子在哪儿。”
季阿平表示这不是问题。
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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