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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妮弗踩着鼓点,一手握住话筒一手向台下的观众们招手,在灯光中喷吐一连串饶舌的rap,顿时把气氛炒到最热,许多为她们而来的观众不约而同地站起来高举双手欢呼尖叫,比起刚才格瑞斯和艾德文的对唱要热闹得多,哪怕对她们无感的观众也被现场气氛感染得伸出手臂,加入一片手臂的海洋之中。
詹妮弗一头短发,手臂纹着一幅盛开的玫瑰,她戴一顶鸭舌帽,帽檐压得极低,牛仔裤破破烂烂,脖子上挂一条骷髅链子,第一印象cool!
cooler!
coolest!
慕君在华区和欧区都没见过类似风格的女歌手,想想也是,女歌手有rap加成,会从内而外透出一股“我很酷”
的气质。
和格瑞斯的大气,詹妮弗的酷man不同,金发雪肤、天真甜美的莎拉更倾向于米区人最喜欢的“甜妞”
类型,再加上她人丶妻属性的母爱光环加成,三个歌手,三种不同的风格,的确比看似单一的慕君有优势。
“莎拉!
好久不见!
变得更美了!”
“詹妮弗好酷!
她为什么不在米区发展?好想天天见到她!”
“我还是喜欢格瑞斯,你们喜欢其他人吧!
我偷偷抱走格瑞斯。”
詹妮弗负责rap,她唱完自己的部分,在舞台上一边摇晃身体一边听其他人唱歌,让她惊讶的是,离开舞台多年的莎拉仿佛从未离开过,状态十分好,没有被负责合唱的格瑞斯压下——要知道,前一首艾德文就被她压下过,正因为有艾德文的对比,莎拉的天赋才显得如此惊人,难怪当初出道的时候,协会都把莎拉当做首要培养目标,他们的眼光是正确的,现在的莎拉对上格瑞斯这种隐隐超一线的歌手也丝毫不落下风。
“太可惜了,”
慕君在化妆间里静静地听着她们的歌曲,面露遗憾之色,“莎拉。
如果她没有嫁人生子,在乐坛再混上几年的话,凭她的天赋,一定能比格瑞斯走得更远。”
现在也不迟,詹妮弗抿出一个微笑,但前提是莎拉还想继续在乐坛走下去。
台上和莎拉一起合唱的格瑞斯并不是很惊讶,当年出道她还不了解莎拉的天赋代表什么,她的乐感、节奏,好像天生就会,但现在的格瑞斯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叫莎拉。
你已经过去了,莎拉。
她唱完一段,在詹妮弗接着rap的时候勾起一边唇角,你已经过去了。
“那么多年过去,她们好像丝毫没受岁月的影响,表现反而比当年更好了。”
“詹妮弗和格瑞斯可以理解,莎拉,莎拉真的让我货真价实地惊讶了一下。”
“没错,莎拉跟得上格瑞斯的步伐,还隐隐跟她分庭抗礼,这可不容易,不是吗?”
“她们的实力比当年超一线时更强了,所以问题来了……”
同样是超一线,到底慕君和野玫瑰,谁更厉害一点呢?
“要我说,”
凯莉在野玫瑰唱完鞠躬时起身鼓掌,“慕君的唱功的确很好,但是。”
“但是?”
瑟琳娜挑高眉毛,眯起眼睛。
但凯莉没有察觉到她的语气,“但是我觉得,她只是河流中的一朵小水花,你懂吗?像野玫瑰这种风格,才组成河流,能跟着大部队一直往下游。”
“而慕君,或许是一朵惊艳的小水花,但注定会被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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