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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留点遗憾(第1页)

作者:秋水为弦

用了两周时间看完了《回明》,说来这是目前为止我在起点看到的最好的一本书.关关驾驭文字的笔力已经相当圆熟了,自成一格,颇具大家风范了.

初看这书并不起眼,但从鸡鸣驿大战开始,却是越看越奇,忍不住让人拍案叫绝。

加之关关的文字画面感极强,写战争,可以血雨腥风,剑拔弩张;写朝堂之争,可以机关算尽,处处深渊;写风月,却又是莺柔燕语,极尽旖ni。

不论是帝王将相、贩夫走卒还是千姿百态的美人儿,都可以音容宛然,历历在目.看这样的书,的确是一种享受.

难得的是关关还颇具幽默感,看到书中出现关关公子的酸秀才样儿时,想到这是关关的自我调侃,不觉哑然失笑.而刘大棒槌在书中本就是个浑得可爱的喜剧人物,再加上正德的不着调儿,宋小爱的率直娇憨,唐一仙的清新可人,以及朱湘儿,永宁等小顽皮,使整本书紧张的情节之下透出丝丝轻快活泼来。

这书写到现在,只要每出现一个新的女性面孔,只要是美女,很多书友总是习惯往杨凌身上套。

其实杨凌身边的美人儿不少了,屈指算来,总有十来个了吧,幼娘,苏三,雪里梅,高文心,这四个是娶回家了的,外面的还有马怜儿,成绮韵,阿德妮,红娘子,永福这些未过门的,再加上张符宝、朱湘儿等潜力股,关关莫不是想给杨凌来个十二金钗?

这些形形色色的美人儿中,幼娘是纯朴的,苏三和雪里梅是可人的,高文心,马怜儿,成绮韵,阿德妮是有心机的,永福是让人怜惜呵护的,红娘子是野性未驯的,两个小孩子先忽略不计,这中间最引人注目的其实成绮韵和红娘子。

成绮韵这样一个女子,典型的从魔鬼到天使,只是源于一份爱,便让她从昔日丑陋的毛毛虫得以羽化为蝶,在爱的春风里翩然起舞。

她可以爱屋及乌,藏起自己锋利的瓜子,不仅护卫着自己心爱的男人,还护卫着他身边的一切,爱得毫无保留,这样的一个女子,纵便你知道她心机深沉,觉非善类,但在爱的光辉的涤荡下,她就是一个为爱而全身心付出的女子,谁还会刻意记得她曾经是一条丑陋的毛毛虫呢?只是这样一个女子,若是没有正确的引导,不知又会迷失在何方了。

至于红娘子,这本就是大山的女儿,她的美丽源自她的野性.纵观红娘子的一生,嫁错人,走错路,爱错人。

(不是杨凌不值得她爱,而是无法相爱,就像猫与鼠,就像鱼与鸟)可谓是错字一生.而这些错,却不是她可以左右的,实是造化弄人.嫁错人,想当初杨虎又何曾不是条响当当的汗子?

只是因堪不透,看不穿,为权势蒙了眼,蔽了心,终至身败名裂,这样的人,以红娘子嫉恶如仇的性子,怎么还容得下?而走错路,红娘子一出生,便注定了只能做个山贼,与官府势不两立,这又岂能由她选择?

至于爱错人,若不是那一次阴差阳错,与杨凌有了肌肤之亲,怕是这一生与杨凌也只是官与匪的纠葛,纵是心中仰慕,这层纸也很难被捅破.而造化弄人,偏是捅破了这层纸,让红娘子在爱与不爱之间痛苦徘徊.(在此忽然怀疑关关是埋了伏笔的,红娘子该是有了杨凌的骨肉了吧?)

红娘子这样一个女人只有在为了孩子的前提下,出于母性,才可能变得如此软弱,才会出现酒店相逢的一幕.但她毕竟是个骄傲野性的大山的女儿,她可以为了杨凌柔肠百转,但却很难改变本性.

再来论证一下两人的感情基础:红娘子对杨凌并没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从一出场时的一官一匪,到后来的亦敌亦友,这中间可曾有一点私情在?若不是因为那阴差阳错,他们之间能有感情的突破?

所以红娘子对杨凌的感情应该是极矛盾的,若说爱他吧,偏是官匪势不两立,若说不爱他吧,却又曾shi身于他,况且杨凌的所作所为,实在算是个堂堂正正的大丈夫,若说他却红娘子没一点吸引力,那是不可能的,但红娘子毕竟有个丈夫,虽说不堪,那名份仍在的,那个时代,纵是寡妇再嫁,也是为人看不起的,红娘子有这足够的勇气?

再反观杨凌,他对红娘子有很深厚的感情?怕也不是吧.一则可能源于欣赏,二则是源于红娘子的野性难驯,还有什么比征服这么一个女人更能有益于一个男人的自信心的?杨凌不仅想得到她的人,更想得到她的心,所以才会有第一个想追的女人这样的说法,若是这个他最想征服的女人偏是得不到,那倒是念念在心了.

所以看到杨凌说出红娘子是他第一个追的女人这句话,以及关关的一些暗示,难道关关准备让红娘子闯下天下的祸事,最终让杨凌在法场上救下红娘子,以此来收复那个野鹿般骄傲美丽的女人?其实红娘子的美就在于她的野性,若是有一天她被杨凌雪藏了,成为他众多妻妾中的一个,那红娘子的魅力何在?就像是野鹿失去了它的山林,骏马失去了它的草原,雄鹰失去了它的天空,红娘子是不该失去她的野性的.

所以才想说一句话:何不留点遗憾?

并不是所有的得到才叫圆满,有时候,那种深深浅浅的思念更令人难以忘怀,在一举箸,一凝神,一回眸间,那张宜喜宜嗔的脸,那个性烈如火的人儿,那渐渐远去的背影,也许就成为一生的牵念,一点相思,一份挂牵,一缕心恸,一抹黯然,不谈拥有,又何曾失去,也许才是给予这个女人的最大的尊重.

喜欢回明其实只是因为这本书比较大气,有广阔的视野、恢宏的场景。

区别于一般的穿越小说中,主人角动不动就想用现代的技术与观念来改变一个时代的痴人说梦,回明是立足于那个时代的现实,以一己之力,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徐徐图之,纵是如此,也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更符合现实。

更可贵的是主人公的信念,为天下苍生谋幸福、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也的执着的信念,犹为动人,这在一般的穿越小说中都是比较欠缺的,惟其如此,才显出回明厚重的主题来。

这,也才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还喜欢这书的细节处理,写景三五两笔,便自成一景,犹自摇曳生姿,描人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能动人心弦,自得其妙,这份功力,在起点是比较少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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