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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会,因为这些材料大部分都来自霍格沃茨提供……
路上,路明非给哈利说着关于魔杖的事。
“不是谁都会像你那样,刚拿到魔杖,就想把魔杖店都炸了的,路明非先生。”
奥利凡德先生立刻板起脸来。
“要是这样的话,奥利凡德先生不会亏本吗?”
哈利问。
“你已经做出一番大事了,路明非先生!
而你的那根魔杖,世间仅有,因为这世界上唯一的一只火龙之王早就去见死神了!”
奥利凡德先生没好气地说。
“七枚金加隆一根魔杖的价格,其实是给霍格沃兹学生的优惠。”
火龙是真值钱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宝。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也能够变成龙,触目伤情的话,估摸着路明非就想要去成为火龙猎人了。
他们第二个抵达的是丽痕书店。
“我们还需要买书吗?”
哈利问。
“不,我为伱提供的【学霸课本复印件】可比这些空白的课本好得多……你绝对不会失望的。
至于其他的课外书,你基本可以在霍格沃兹的图书馆找到。”
路明非摇头,“不过我们还是可以进书店看一下,万一有什么新的好书呢?”
他带着哈利走进书店,鉴于之前在破釜酒吧引起的轰动,路明非早已为哈利重新调整了一下发型,用刘海遮挡住那道标志性闪电疤痕。
没有闪电疤痕之后就没人能认得出哈利了,这说明哈利的商业价值根本还未被开发……对于路明非而言,这无疑是一個好消息。
不过开发商业价值这一块,说来容易,实际执行起来还是很难的,因为哈利只是一个十一岁的男孩。
路明非必须考虑,在开发价值的同时,还要避免影响哈利正常成长,毕竟公众人物承受的压力可不是一般大。
如果无法兼顾,就算哈利自己愿意,路明非心里也过意不去。
如此想着的路明非很快注意到丽痕书店里的顾客中一张熟悉的面孔,那是一个淡金色头发,拥有冰冷灰色双眼和苍白尖脸的男子,持有手杖。
卢修斯·马尔福,路明非认得这个人,因为他是霍格沃茨的校董事之一,也算是金主。
只是路明非和这个金主的关系并不好。
倒不是路明非吃了饭砸碗,而是卢修斯·马尔福一直站在明确反对邓布利多教授的立场上。
谁和邓布利多教授为敌,那自然就是路明非的敌人。
更不用说卢修斯·马尔福曾经是伏地魔手下的食死徒之一,甚至还是主力。
只是伏地魔销声匿迹之后,他利用自身纯血家族的身份和金钱的影响力,以“受到夺魂咒控制”
将自己洗白,成为英国巫师界上流社会的一员,并仍然混得风生水起。
卢修斯的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孩。
头发、眼睛的颜色乃至脸型都和他一模一样。
“呀,这不是刚刚上了麻瓜报纸和预言家日报的,大名鼎鼎的路明非先生吗?”
卢修斯也发现了路明非,牵着他的儿子走上前来,脸上露出讥笑,语气故意拖长,显得阴阳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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