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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追超跑(第1页)

“你先不要高兴,我没资格收徒弟,门规也不能让我乱传授,我这步法是另一位前辈教的,不是我本门的功夫。”

“还有,现代社会,枪支才是利器,身法再快,不到化劲,还是很难躲过子弹,你现在明劲都没进,就要靠预判,不能等枪响。”

“枪响了,你再动,基本已经死了。”

“姐姐明劲巅峰了吧?”

丁毅问道。

“不到暗劲,算不上什么。”

陈若兰淡淡的道,没一丝得意之色,反而很谦虚。

丁毅想了想:“化劲真能躲子弹?”

“宫保田知道吧,民国时张作霖请他做了东三省巡阅使兼奉军总教练,张作霖第一次见他时不相信他的功夫,他站着让张作霖打了两枪都没打中,张作霖还要再打时,发现宫保田已经到了他身后,随时可以取他的性命。”

(这段典故就不多写了,在《霸道神仙混人间》中有详细描述。

丁毅听有点神往,要是让老子练到化劲,子弹也不用怕了。

陈若兰似乎明白丁毅的心思,暗暗摇头:“你千万别胡思乱想,武功不到巅峰,永远不如火器,一把枪打不死你,可以有十把枪,十把枪不行,可以有一百支枪,除非你练到孙禄堂那样的‘不闻不见,觉险而避,神行机圆,无人能犯’,那才真正不用害怕火器。”

“来,你看好,我只走一次,能学多少,看你的本事。”

陈若兰开始传授步法给丁毅。

丁毅立刻抛开各种想法,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

陈若兰一边走一边说,速度飞快,进退似电,语速也快到极限,一般的人真的还记不下来。

“步法,有寸步,垫步,快步,剪步,如三尺远,寸一步可到,即用寸步,如四、五尺远,即用垫步,快步者,起前足,带后足,平走如飞,并非踊跃而往也,犹如马奔虎践之意也,非意成者,不能用也,紧记远处不发足。

倘遇人多或有器械者,则连腿带足,并剪而上,即所谓踩足二起,鸳鸯脚是也,善学者,随便用之,总不可执,习之纯熟,用于无心,方尽其妙--”

“上法以手为妙,进法以步为先,而总以身法为要---”

叭,叭,叭。

嗖,嗖,嗖。

随着陈若兰的话,丁毅看着陈若兰娇小的身影,进退有据,似电似风,眼睛都不能眨下。

“厉害,真是厉害。”

丁毅是个神仙,看到陈若兰这步法也佩服的不得了,她完全靠一双玉足,带动身体在短时间做短距离快速运动。

现在让丁毅拿着一把枪,都根本瞄不准陈若兰。

正如陈若兰所说,遇到这样的人,只有用大量的枪枝密集扫射,一两把枪根本打不中她,打中也靠运气。

当然了,还有一种方法,把她堵在房间或狭小的地方,不让她动起来,自然枪就有用了。

等她一套步法运完,丁毅发现陈若兰微微喘气,脸色通红,额头上面也有汗水滴落下来。

看来这步法也极耗力气,以丁毅的判断,陈若兰要是全力施展,最多十分钟,就要力尽倒地了。

果然还是火器略有优点,只要子弹充足,国术高手也耗不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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