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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歌白了她一眼。
他在她面前晃了这么久,她竟然还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他只好说道:“13年底的时候,在安城边上的写生基地里,你是不是教过一个学生画画?”
季殊狐疑地看他一眼,仔细想了想,隐约有了点印象:“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宋歌加重了声音说:“不是好像!
我就是那个学生!”
他觉得有些心塞,他把那桩事情记了这么久,还想方设法地来找她,结果季殊竟然完全不记得。
他们当了整整一个礼拜的师生,她教他素描,水彩,油画,让他这个对画画完全不懂的小白考上了设计专业……
宋歌有点说不下去。
不过很快又想到当初她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了,可见她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忘记也是理所当然。
对于季殊来说,这可能只是她写生时发生的无数事情中可有可无的一个小插曲,而对宋歌来说,这几乎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宋歌从皮夹里拿出一张折旧了的纸递给她。
季殊打开,是娟秀有力的四个大字。
——好好学习。
这四个字是她自己的笔迹,怎么能不认得,当下弯唇笑了下。
宋歌说的事情,她终于记了起来。
当时她接到公司电话让她立即回去见一个重要客户,一时便忘了跟那个学生告别,托旅店的老板把这张小纸条交给他,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保留到现在。
宋歌见她看完,把纸条抽了回来,继续放入皮夹的夹层中。
季殊望着眼前的少年,有些难以置信,揉了下他的头发,笑道:“小萝卜头都长这么大了!”
那时候,他还没自己高呢。
宋歌耳朵又一红,故意沉下声说道:“谁是萝卜头!
我已经长大了,堂堂七尺男儿!”
他差点就要拎起季殊到自己跟前比划一下。
他发育的比较晚,高中的时候还不到一米七,女孩子又比较显高,那时候看起来他确实要比季殊矮不少。
上大学以后,他的个子才蹿了上来。
季殊本就喜欢宋歌的阳光,得知两人之间还有这么一段渊源后,对他更感亲切。
那种感觉就像是看着自家小弟长大成材的感觉,特别骄傲。
她问道:“都过这么久了,你怎么找到我的?”
他们当时好像没有交换任何联系方式。
她遇见宋歌的时候,宋歌刚十七岁,少年白皙瘦弱,看起来像刚入高中的小孩。
而他一个人坐在河边的背影特别落寞,她心下不忍,走了过去,为他画了一张画像送给他。
宋歌收下画像当场就说要跟她学画画。
季殊想起那时候的宋歌真的非常聪明,她从来没见过那么有天分的人,练习了两天之后,他就能画出逼真的人物素描。
一个星期,他竟把水彩和油画都学会了。
宋歌说:“我就是机缘巧合找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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