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周围一片黑暗,宫园薰便将手机屏幕调暗,屏幕亮度太高的话,看起来眼睛会有些不舒服的。
尤其她还是一个有着不高度数的近视眼。
手指一点点下滑,宫园薰看的津津有味,时间都有些忘记了。
她看得很仔细,有马羡东发给她的存稿是汉语,虽然不是特别精通,但汉语是国语,所以她在方面还是能够满足需求的。
即便这样,有些较为生僻的字句,她读起来就有些困难,所以才需要慢慢品读。
就这样,到了十一点左右,她才看完几万字的存稿,此刻的宫园薰,终于困了。
关掉手机,宫园薰美美的想到,看来以后白天不会无聊呢!
那个点娘网站里边应该还有别的书,自己也可以找其他的书看看,羡东的书虽然很好看,但是量太少,她需要一本量大好看的书籍才行。
明天一定要登录那个网站看看!
有马羡东的邮件她也看到了,不过那时候,她正沉迷于书的世界里,所以才没有给自家男友邮件。
强撑着困意,宫园薰重新打开手机打出一连串字句,然后点击发送。
接着,她便忍不住睡意,直接关掉手机,进入美美的梦乡。
不过,今天的梦与昨天不一样。
昨天是周日,再次分离的第一天,她晚上做梦梦到了有马羡东的身影,两人愉快的相处着,还做了一些羞羞的事情。
今天白天,她回想起来还会忍不住脸红,确实有些太让人羞怯了。
但是,今天晚上她的梦里却不仅仅出现了有马羡东,还有一个外表长得很不起眼,皮肤黑黑的,像是普通人,但双眼却好似闪耀着某种光芒的男子。
这正是凡人修仙传的主角,韩立。
现在有马羡东才写到主角还在凡人的世界中努力奋斗,但就是这样一个与现世完全不同的凡人世界,却让宫园薰印象深刻。
所以此刻的她,拉着有马羡东,跟着韩立进入了那个有些破败、光怪陆离的世界当中。
而这个梦并没有持续多久,普通人做梦的时间一般不会太长,如果梦过于真实,时间很长的话,那么就会影响到做梦的人。
宫园薰后边就处于没有做梦的熟睡状态,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清晨,闹钟也在七点钟准时响起。
揉揉眼睛,宫园薰迷离地看着已经不太陌生的天花板,这里正是他们家新的住宅,面包房以及住地的结合。
用手臂支撑着身体坐起来,下床之后,她开始换衣服。
晚上睡觉习惯穿着睡衣,但白天可不能穿睡衣,所以每天早上都需要将睡衣换下来。
换好衣服之后,妈妈还没有过来。
拿起手机看看时间,才七点零五分,妈妈一般会在七点半左右过来叫她起床。
既然七点半会叫她起床,那为什么闹铃设在七点钟呢?
原因便是宫园薰会赖床。
至少半个小时才能挣扎着从床上起来,宫园妈妈已经习惯了女儿这一点,所以才会将闹铃提前设置半小时。
哎,不如趁这个时间看看点娘里边还有什么别的书呗!
宫园薰这样想到。
她是个行动派,想到就做,做到床边拿起手机翻看起来。
三年前,她被深爱的男人狠狠践踏,让她大着肚子独自一人走完婚礼。三年后,她脱胎换骨美丽不可方物地出现,笑着说老公是什么?我不需要老公。身后的男人目光一沉,薄唇抿成了两片冰冷的刀刃秦烟,你再说一遍试试?...
...
陆北城拍给了林欢欢一纸婚约,她暴跳如雷陆北城,你这个禽兽!我不会跟你结婚的!他翻白眼看她三年前的事情,你想对我赖账不负责?你不要脸!她怒极,一花瓶甩过去。一年后,她身败名裂,被千夫所指万人唾骂,是他站在她身前,为她遮风挡雨,接下了所有的谩骂!林总,对于林欢欢干的荒唐事,你怎么看?...
我修了个假仙是隔壁老易精心创作的玄幻小说,79中文网实时更新我修了个假仙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我修了个假仙评论,并不代表79中文网赞同或者支持我修了个假仙读者的观点。...
...
无虐,(一对一+甜宠无底线),绝不弃文,请放心入坑。她是天生丽质,与众不同的在校大学生。从小到大与妈妈相依为命,突然有一天麻雀变凤凰,被爆出是某豪门的私生女,更意想不到的是,竟然还附带一个未曾谋面的未婚夫。他是万众瞩目,高不可攀的皇族天团队长。优秀是他的代言词。完美是他的标记牌。传说他冷漠无比,对所有事情都不屑一顾,身份更是娱乐圈中许多人望尘莫及的,却唯独对她上了心。初遇,被误会是花痴女,再遇,被夺走初吻。她以为他们两个是不小心脱离轨道的火车,才会屡屡纠缠,只要回到各自的世界,便不会再有所交集,却不知其实早已命中注定。从此她的生命便多了一个人的身影,他可以为了她的一句话,翻遍整个C市,也可以为了她的一句话,放弃一切。她以为只要在心中筑上一道防线,严防死守,就无懈可击,奈不过,他步步紧逼,情深似海,终为他卸下心防。逗逼版听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宫瑾深邃的眸子闪过一丝笑意。乔暖心恍然大悟,那我上辈子肯定是扭断了脖子,今生才会不断的遇见你。宫瑾怒火中烧的瞪着她。甜宠版你是不是还没看剧本啊!乔暖心状似漫不经心。嗯你可以不演这部戏吗?理由。宫瑾意味深长地看了乔暖心一眼。我不喜欢你和别的女生有亲热戏,一点也不喜欢。宫瑾嘴角一勾,伸出手,拿过乔暖心手上的剧本。你这是干什么?乔暖心愕然。这个败家子,居然把那个价值50亿的剧本,就这么随便扔了?理由很好,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