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听紫欣要回西岳,方方是最激动的一个。
“你赶紧回!
以后都别来腾凰,我讨厌你!”
方方想都不想地表达自己对紫欣的厌恶之情。
圆圆十分不悦,“方方!
你浑说些什么!
我看你的教导必须得提上日程了。
你看看你如今都成什么样子了。”
方方很伤心,这还是他亲哥吗?咋就完全不为他想想呢。
“哥,紫欣害我!
要不是她,你也不会——”
“你该好好谢谢紫欣。
你这年纪还有得救,要是再晚了,那可就不一定了。
方方啊,你怎么就不识好人心呢!
算了,你现在年纪还小,不懂事。
我明白的,等你长大了也就懂了。
等你长大后以后一定感激紫欣的。”
方方差点又是一口老血想喷出来,他会感激紫欣?呵呵——他又不想跟他亲哥似的一直忙来忙去,为国为民,他只想过悠闲舒服的日子,这怎么了!
这多正常啊!
像他这样打算吃喝玩乐一辈子的,需要学什么本事,反正年轻的时候有爹娘护着,退一步说,爹娘要是早他一步离开,不还有哥哥可能依靠嘛!
这样多好啊,这样的日子多美啊!
坏哥哥还非要让自己学这个学那个,坏死了!
“没事的圆圆哥哥,我知道方方不高兴。
我知道他一时间是无法想通,这一点我是能接受的。
等到方方长大懂事,他就会懂了。”
紫欣非常善解人意。
但是这份善解人意,方方是一点都不想要。
尤其是在看到他哥哥一脸动容,外加十分欣赏的眼神后,方方愈发无语了。
他咋觉得亲哥变笨了咩!
“紫欣你既然要回西岳,我和方方先送你去你去西岳。”
“哥!
咱们是要回腾凰,又不是要去西岳。
这样来回跑,多费工夫啊!”
方方虎着脸。
圆圆又瞪了眼方方,后者扁嘴,他发现他在哥哥的心是愈发的没了地位,哥哥以前都不会这么瞪他的!
这都怪紫欣!
“圆圆哥哥,方方说的没错。
你们是要回腾凰,要是送我回西岳那就太费工夫了。
我写信让父皇派人来接我就成。”
虽然很想和圆圆哥哥多相处一会儿,但是紫欣还是蛮心疼圆圆来回奔波的。
“哥,你听到没有!
这是紫欣自己说要——”
后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就在圆圆那冰冷的瞪视下,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这样好了,我送你去西岳的边城,这样好歹是在西岳境内,我也好放心。”
紫欣想了想,要是只送到西岳边城,那圆圆哥哥就少费了很多功夫,她又能和圆圆哥哥多相处,紫欣对这安排很满意。
果然是她的圆圆哥哥啊,就是聪敏厉害!
“好,那我听圆圆哥哥的。”
紫欣羞涩地答应了。
圆圆逮到方方,单独训话,“方方你看看你成什么样子了。
紫欣是个姑娘家,你不总说男子汉大丈夫要让着姑娘家吗?你现在成什么样了?非要跑去欺负一个弱女子,你的风度教养呢!”
“哥,你偏心!
你现在对紫欣比对我好。
你说,你是不是喜欢上紫欣那黄毛丫头了!”
方方控诉开口。
三年前,她被深爱的男人狠狠践踏,让她大着肚子独自一人走完婚礼。三年后,她脱胎换骨美丽不可方物地出现,笑着说老公是什么?我不需要老公。身后的男人目光一沉,薄唇抿成了两片冰冷的刀刃秦烟,你再说一遍试试?...
...
陆北城拍给了林欢欢一纸婚约,她暴跳如雷陆北城,你这个禽兽!我不会跟你结婚的!他翻白眼看她三年前的事情,你想对我赖账不负责?你不要脸!她怒极,一花瓶甩过去。一年后,她身败名裂,被千夫所指万人唾骂,是他站在她身前,为她遮风挡雨,接下了所有的谩骂!林总,对于林欢欢干的荒唐事,你怎么看?...
我修了个假仙是隔壁老易精心创作的玄幻小说,79中文网实时更新我修了个假仙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我修了个假仙评论,并不代表79中文网赞同或者支持我修了个假仙读者的观点。...
...
无虐,(一对一+甜宠无底线),绝不弃文,请放心入坑。她是天生丽质,与众不同的在校大学生。从小到大与妈妈相依为命,突然有一天麻雀变凤凰,被爆出是某豪门的私生女,更意想不到的是,竟然还附带一个未曾谋面的未婚夫。他是万众瞩目,高不可攀的皇族天团队长。优秀是他的代言词。完美是他的标记牌。传说他冷漠无比,对所有事情都不屑一顾,身份更是娱乐圈中许多人望尘莫及的,却唯独对她上了心。初遇,被误会是花痴女,再遇,被夺走初吻。她以为他们两个是不小心脱离轨道的火车,才会屡屡纠缠,只要回到各自的世界,便不会再有所交集,却不知其实早已命中注定。从此她的生命便多了一个人的身影,他可以为了她的一句话,翻遍整个C市,也可以为了她的一句话,放弃一切。她以为只要在心中筑上一道防线,严防死守,就无懈可击,奈不过,他步步紧逼,情深似海,终为他卸下心防。逗逼版听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宫瑾深邃的眸子闪过一丝笑意。乔暖心恍然大悟,那我上辈子肯定是扭断了脖子,今生才会不断的遇见你。宫瑾怒火中烧的瞪着她。甜宠版你是不是还没看剧本啊!乔暖心状似漫不经心。嗯你可以不演这部戏吗?理由。宫瑾意味深长地看了乔暖心一眼。我不喜欢你和别的女生有亲热戏,一点也不喜欢。宫瑾嘴角一勾,伸出手,拿过乔暖心手上的剧本。你这是干什么?乔暖心愕然。这个败家子,居然把那个价值50亿的剧本,就这么随便扔了?理由很好,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