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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萧明玥给他弟备的礼是一匹西域汗血马,瘦骨锋棱,皮毛光润,神骏非凡。
夏云泽一见倾心,眼珠子都快黏上去了,要不是一群宫人在场,他恨不得扑上去抱着马脖子蹭一蹭。
他吞了口口水,不太相信萧明玥会对他弟这么大方。
别说眼前这个虚情假意的,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肉疼。
何况以汗血马劲瘦修长的体型,跟萧明暄那个粗犷壮汉也不配套啊!
“取名字了吗?”
夏云泽轻抚马儿飘逸的鬃毛,眼巴巴地看向萧明玥,疯狂暗示“我想要”
的态度,“二弟又不缺宝马良驹,就不能换点别的吗?”
“还没,公主赐它个名字吧。”
萧明玥眉眼含笑,宠溺中带着试探,道:“及冠礼自然要厚重一些,何况……”
他叹了口气:“连子瑜的前程终究要赖他提携。”
“这有何难?”
夏云泽被这匹马迷昏了头,脱口而出,“我想法子帮你搞掂他,这马留给我如何?”
萧明玥眼神闪烁,犹豫了片刻还是摇头拒绝,道:“连家的事,怎能让公主劳心费力?何况二弟向来蛮不讲理,我怕你吃了他的亏。”
夏云泽虽然一见萧明暄就怂如菜狗,唯独对这件事坚信不疑:萧明暄舍不得勉强自己。
无论是路上温泉共浴还是到这里夜勤东宫,那么多爆掉自己的机会,他都没有霸王硬上弓。
“你多虑了,我是会吃亏的人吗?”
他哈哈大笑,嚣张地给自己插了个旗,“放心,你弟不敢把我怎么样的。”
萧明玥眸色渐沉,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轻声道:“那就有劳公主了。”
夏云泽连连点头,兴奋得满脸通红,来回抚摸马儿脊背,又抓了一把料豆喂它,老实不客气地把它当成自己的囊中物,笑道:“就叫你‘彤云’吧,以后我们结伴走遍天涯!
踏翻红尘路,同销万古愁!”
太子险些笑出声来,饶有兴致地看着他这个喜形于色的小娇妻。
一入樊笼难脱身,羁鸟哪得返旧林?
还走遍天涯?
真是长得美、想得更美啊!
每到休沐日,萧明玥都会去陪顺妃共进晚膳,聊表孝心。
虽然母子间气氛时常压抑得很,满桌子珍馐美馔也难让人胃口大开。
顺妃这些年仿佛就没有开怀的时候,自他大婚更觉事事不如意,看哪个都不顺眼。
只有这个丰姿出众的儿子让她能感觉到些许慰藉,偏偏皇帝不慈,给她十全十美的儿子娶回个一无是处的媳妇。
那贱妇居然把她儿子也拢络了去,甚至有时候大白天都要关起门来做些逾礼之事,真是不知羞耻!
仗着自己出身高贵还有皇帝撑腰,连她这个婆婆都不放在眼里,嫁进来这些天,竟没一次主动过来向她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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