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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晚晚喜欢这么叫他,不只是因为程骁曾经救过她,更因为其他的原因。
程骁在别人眼里,是一个很阴狠的人,偏执,但是在她的眼里,他是个顶顶好的人。
他有着深厚的感情,只不过他的感情不像有些人那样的表现那么明显。
他把自己的感情深深地隐藏在内心里,好像谁都无法让他在意似的。
如果不在意,他不可能为了妹妹的走失那么的自责,那根本就不关他的事情。
他也不可能因为要保护自己的母亲,持刀守在门口,不让梁赖子靠近半天,他不可能不知道那样做自己也可能会有危险。
如果真的是个冷心冷肺的人,不会为了她跟狼群对峙,只是因为她是他最好朋友的妹妹。
更不要说,在书里的描写,只是因为原身对他的关怀,曾经在他年少的帮过他,他就那么执着地要保护她,甚至在她死后,拼了命地要对抗有着天道眷顾的男女主。
不能因为他感情内敛,就把这些特点都给埋没了。
在苏晚晚的心里,他是那个顶顶好的人,跟她的三个哥哥一样,让她在乎的人。
正是因为这份在乎,她不希望程母在明年死去。
她会时常看着程母的身体,一有不对劲,就马上让程骁把程母送去医院。
不管程母是因为什么原因去世的,她都不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如果是因为那个梁赖子,那么这次程骁他们把这个无赖打断了腿躺在床上,未尝又不是一件好事。
给程骁争取些时间,哪怕一两年也好,程骁长大一些,也就不怕那个梁赖子了。
一切都是时间问题。
程骁喜欢这样带着苏晚晚,给她擦着小脸还有小手,心里软软的。
“晚晚,你看我给你带什么过来了?”
从背后的背萝里取出一物,递到了苏晚晚的面前。
晚晚眼前一亮,眼睛就死死地盯在了程骁手上的那团灰蒙蒙的东西上:“兔兔。”
苏晚晚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是兔子。
这东西,要说好捉,其实也不好捉。
狡兔三窟,哪有那么容易捉到?而且还是活的。
死或许容易些。
而且程骁才几岁,才八岁,就能够捉到活蹦乱跳的兔子,这有多不容易的事情。
他肯定是用了大力气。
“喜欢吗?”
程骁的眉眼松开了。
他就知道,晚晚肯定会喜欢这小东西。
他当时看到的时候,就觉得帮晚晚捉了,她一定会喜欢。
晚晚没有什么好玩的玩意儿,这个小兔子刚出生没多久,晚晚玩着正好。
苏晚晚可高兴了,眼睛紧紧地盯着这兔子,朝着程骁露出了一个微笑。
她从来都是喜欢这些小动物,前世的时候,她就有一条比熊狗,白白的毛发,那也是她的最爱。
后来她的比熊死了,她还难过伤心了好一阵。
那个时候,她的身体已经越来越不好了,随时都可能死去。
她就没有再让父母哥哥们给她再买一只小狗。
如今,在这个时代,竟然能够看到小兔子,虽然不是白兔,那也是顶顶可爱的,她很喜欢。
她用力地点头,很想告诉他自己很喜欢,但是眼睛却早就已经被小兔子吸引的,眨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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