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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于那个物欲横流,笑贫不笑娼的信息时代,与生活在同时代的大多数普通人一样,林旭对鬼神的敬畏之心非常淡漠的,在这一点上他跟普罗大众没有分毫区别。
在红尘俗世都没活明白,谁还有心情管死后自己会上哪去呢?天堂?地狱?大约都是无所谓了吧!
由此推己及人,林旭压根不相信天底下会有无条件的信仰。
何况又有多少的宗教信徒,仅仅在嘴巴上念叨着神明的尊号,时不常地引用几句经书中的词句,等一转过身背着人,立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
小到替人作伪证,大到杀人放火,没有一样事情会因为宗教信仰的缘故而耽误不去干。
除此之外,一些居心更加不良的家伙则假借着神明的旨意,宣称要为了神而去杀人。
任何一种信仰真的癫狂到了如此地步,大概也都只能叫人无言以对了。
与墨门订立盟誓给予了林旭一个灵感,既然人们都有订立誓约的现实需求,那么为什么不能由他这个神祇来负责监督誓约的执行呢?
正是基于上面的这个初衷,林旭开始绞尽脑汁构思一套完善的誓书制度。
为求稳妥起见,从一开始他就借鉴了在地球上司空见惯的合同制度。
毫无疑问,在地球社会中,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仅是一纸空文。
起码,那几张单薄的纸片本身是不具备任何实质性约束力的。
对于一份正式的合同,其威慑力是自于法律条文的授权,而法律的权威性则是由国家机器的暴力和权威所给予的背书,轻飘飘的合同本身绝无半点约束力。
神祇在这个神仙妖魔遍地走的片界里,堪称是一等一的暴力集团和无与伦比的权威代表。
严格来说,神祇对于那些罪人的震慑力,比起世俗国家机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假设一个人在人世间犯了再大的罪过,大不了一死也就得到解脱了。
然而,同样的事情倘若搁在神祇手中处置,实在对不起,死亡仅仅是一个开始而已。
类似于阴曹地府,十八层地狱那种令罪孽深重的恶人闻风丧胆的司法机构也不是花瓶摆设。
一个犯了错的人可以反复死上无数次,而且不得不忍受着花样百出的酷刑折磨,绝对的生死两难。
这种无尽惩罚的执行力度和叫人毛骨悚然的痛苦程度,远非人间官府的惩戒手段所能比拟。
正因如此,神祇对违背誓约者的威慑力也要更上一层楼。
如期完成了对兰若寺的侦察任务,墨徒东门秋向林旭辞行后,孤身一人踏上了归途。
今时今日的墨门,终归不是那个能与儒家旗鼓相当的显学墨家了,即使一切顺利,集结到足够力量扫荡兰若寺也还需要一段时间准备。
铲除兰若寺的千年树妖,没有三、五个月的筹备时间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这一点,林旭看得很清楚,送别了东门秋以后,他随即把主要精力转向考虑如何推广新的誓书制度,开拓新的香火来源。
不得不说,誓书计划是美好的,但实施起来则是举步维艰。
连续试着用了几次入梦的法子,林旭很希望招揽到一批敢于吃螃蟹的主顾,只可惜他忽略了外在的客观条件。
在这个民智未开的时代,愚昧的人远比智者多得多。
那些有幸被林旭选上托梦的倒霉蛋,要么是转天一醒过来就把昨晚上做梦的内容忘得干干净净,跟着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
要么是神经质地跑去找巫师驱邪,怀疑自己鬼上身了。
简而言之,林旭的宣传攻势没有取得半点正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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