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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青云贫困的家境(第2页)

如今熊文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万元户,比起任强来可真是强了一百倍。

熊文现在都还在为没和青云在一起而感到惋惜,如果青云和熊文在一起这俩人才是真的郎才女貌。

熊文天性聪明,而青云做什么事都利落,只可惜青云当初没有选他。

青云被生活逼成了泼妇,由于任强没什么出息,青云时常和任强吵架甚至于家暴任强。

但是,这么好的媳妇咋对自己任强也是心甘情愿。

有一次,青云将任强的身上脖子上全掐烂了。

大夏天的任强穿了一件高领衬衣回娘家帮岳母干活。

由于是七月的天,红梅不知道任强被青云打了,见天气如此炎热,任强在地里干完活回来。

汗水湿透了衣服任强也不敢把脖子上那颗衬衣扣子解开,怕被别人看见伤痕。

红梅好奇地问任强:“弟弟,天这么热你捂那么严不热吗?”

任强低着头说道:“嫂子,我不热。”

红梅感觉有点不对,问道:“你咋了?是不是有什么事?衣服都汗湿了咋可能不热。”

任强见嫂子不停追问,眼里闪着泪光说道:“嫂子,青云把脖子给我掐烂了,用指甲抓破皮了。”

说完,任强解开扣子,映入红梅眼帘的是一道道的伤痕。

本来红梅是不想管闲事的,但还是忍不住叫住青云劝解了一番。

红梅对青云说道:“妹妹呀,你的事嫂子也不想干涉,但是任强可是你自己选的,可不能这样欺负他呀。”

青云说道:“这日子过的太憋屈了,一个大男人赚不到钱,我有时候心里窝火。”

红梅对青云一番劝解后,青云答应不使用暴力对待任强。

红梅觉得女人的婚姻一旦错误,这一辈子也就毁了。

就如同自己除了苦之外,就只有孩子是唯一的寄托了。

其实熊文也过得不幸福,熊文虽然赚了很多钱,但是熊文的婚姻并不幸福。

熊文当初因为没有追到青云,后来一直没有谈。

最后家里托媒人介绍了现在的妻子。

熊文的妻子长得其貌不扬,黑黑的胖胖的个子矮矮的。

熊文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但是父母很喜欢,觉得这个女孩老实本分适合过日子。

熊文随了父母的愿和这个女孩结了婚,结婚以后熊文一直跑着摆地摊,他老婆确实将家打理的井井有条,而且很孝顺父母。

但是在熊文心里还是一直觉得青云才是最好的。

什么时候碰见红梅,熊文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嫂子,要是当初青云嫁给我该多好呀!”

对于女儿的现状,文君也是无可奈何,无论怎么贴补女儿,还是没什么改变。

文君又给二哥去了一封信讲了讲女儿的现状,希望二哥能帮帮女儿。

二哥回信答应考虑考虑,有合适的就让青云去。

这一年过年的时候,凯文回来过年了。

兰兰见到从重庆归来的爸爸完全变了个样,爸爸穿的可是当时少见的洋毛衫。

爸爸脚上穿着雪白的旅游鞋,手腕上还戴了一块手表,腿上穿的可是西裤。

皮肤比以前更白了,整个看起来爸爸比以前帅了。

再也不是那个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穿着解放胶鞋的土农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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