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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在首都他们眼里的余切二(第1页)

又一个来京城参观的年轻作家,他听说了燕大的“余切”

热,并找来了那篇《天若有情》来看。

他的反应是:妈的,写的真好!

这个年轻作家是余桦。

余桦的考运不佳,连着参加两次高考没成功,在父母的安排下进入到当地卫生院当牙科医生。

但是余桦不喜欢这份工作,他觉得这份工作让他感受到一片灰暗,于是为了摆脱当牙医的命运,余桦把上班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写作,最终他成了。

受《燕京文学》编委周雁如的邀请,余桦到首都来改稿。

余桦游览了故宫,长城等景观,增加了他的眼界与见识,当然他现在印象最深刻的是《天若有情》。

余桦认为,自己是一个放得下的人,所以他能一边写出黑深残的剧情,一边保持心理上的大体乐观。

他小时候在医院里的职工宿舍居住,家里对面就是太平间,几乎每天晚上都能听到凄惨的哭喊声,这使他见惯了生死离别,在创作时也显得见怪不怪。

余切的《天若有情》,让他看到了一种美感,来自于死亡的美感。

大前年,他看了一本来自于川端康成的小说《伊豆的舞女》,其中的细腻、阴郁的风格深深的切中了他;在今年,他看到了余切的《天若有情》,余桦体会到了另外一种“盛大的奔向死亡”

的戏剧风格,于是他觉得自己可以模仿余切。

但是写长中篇小说太累了,余桦打算先从短篇小说做起,所以他在《燕京文学》安排的招待所,开始创作一篇名为《十八岁时出远门》的超短篇小说。

他在自己的小说前言中写道:

“这是一个有关于成长中的阵痛的故事,我刚看了《天若有情》,我想脱去那个故事外表的戏剧性,只留下阵痛。”

“有三个人影响到了我的写作,第一个人是鲁迅,我把他的《狂人日记》谱成了音乐。”

“第二个人是川端康成,还有高中时候到处张贴的x字报,我喜欢那些语言暴力、虚构、夸张的特征。”

“第三个人是余切,我知道我原来可以把小说写的好看,超越了本来的现实。”

“那是1983年的冬天,对我来说,已经是冬天了。”

——————

燕京市复兴路29号院的军区大院里边儿,王硕和朋友开烤鸭店做生意失败,苦闷之下,读到了时下流行的小说《天若有情》。

凭借着大院子弟的身份,王硕能比较容易的享有稀缺资源,他对《天若有情》中的暴力有深刻的印象,但最记得的还是华弟和乔乔之间的爱情。

王朔觉得,没有任何爱情是永恒的,除非其中的一方死了,于是他或者她就在另一方的心里面无限完美了。

《天若有情》中的华弟就是这种情况,华弟本来是一个普通的小流氓,是爱情让他有个人样。

华弟和乔乔肯定不会有好结果,华弟死的早一点,反而是好了。

所以,王朔也有了灵感,他打算写一个类似于《天若有情》,但是男女主命运颠倒过来了小说,叫《空中小姐》。

这个时候,王朔因为做了几年生意,没写过现实题材小说,害怕被杂志拒稿,所以在自己的稿子中,像一个生意人那样兜售自己的小说卖点:

“我这篇小说参考了余切的《天若有情》,如果余切那个小说能火,我这个小说肯定也能火。”

“我确实跟了那个余切的风,但是‘新现实主义’不能只有他一个人来写,而且,我觉得他写的小说太装了,我不喜欢。”

“趁热要打铁,这个小说你要快一点过稿,就在1983年的最后一个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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