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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身世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爹娘叫我汤圆,而爹娘的模样却始终想不起来。
曹荆在我六岁的时候把我带回了无根门。
那天刮着刺骨的寒风,我和其他乞丐一样,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躲在金陵城外的破庙内避风。
我原本是有家,江湖战乱导致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我便跟随其他人一路乞讨来到了金陵。
人们说到了金陵就能见到皇上,见到了皇上就能过上好日子。
可是人们说错了,我们连金陵城的大门都进不去,把守城门的士兵给我们发放了一些馒头,却不让我们入城。
可是我们并没用离开,而是在城外等待着奇迹的发生,等待着有一天能见到皇上。
越来越来的灾民饿死在城外,而士兵们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饿死。
人群中一些年老的人总是把吃的留给我,他们说我还小要活下去,而他们已经是将死之人了,早死跟晚死是一样的。
曹荆来的时候,身旁跟了一群侍卫,都带着斗笠,腰间挎着一口宝刀。
曹荆长的很秀气,戴着顶黑色高帽,眉毛画的很细,脸上涂了淡淡的红妆,让人分不清是男是女。
曹荆在破庙内扫了一眼,便朝我走来。
他抱起我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曹荆的声音很细,听起来很柔和。
我告诉他我叫汤圆。
曹荆说,“好名字,汤圆就汤圆吧,省的改了,跟我走吧。”
于是就把我带回了无根门。
后来我才知道,曹荆把我带回去是做杀手的,而杀手是不需要名字的,即使有了名字曹荆也会把名字改了。
无根门中就有一个人,原来叫泰斗,曹荆说,“以后就改成泰敌雄吧,帮你们改名字是为了保护你们,你们只要忘掉自己的身份就能活下去。”
无根门的大堂中,挂着一首诗,“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李白写的《侠客行》。
曹荆断章取义的取了中间的四句,作为无根门的行事准则。
曹荆将我带回无根门以后,把我和其他与我年龄相仿的孩子关在一个房间内。
曹荆说,“你们十几个人,这里只有两个人的饭,能吃到的就能活下去,吃不到的就会饿死。”
说完留下两个馒头就走了。
刚开始所有孩子都没有动弹,所有人瑟瑟发抖的挤在一起,在六岁的孩子眼中,从来就没有弱肉强食的想法。
直到一天以后,依旧没人来送饭。
第三天的时候,有人要去抢馒头,被其他人拦了下来,于是便厮打在一起。
我一直蜷缩在角落内,冷眼的看着发生的一切。
渐渐地已经有很多人被打得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了,我便开始去拿馒头吃。
有一个人见我要去抢馒头,连忙扑上来抱住我。
这时泰敌雄死死的抓住抱我的那个人,任由那个人拳打脚踢都不肯松手。
我将发簪取下,扎在了那个人腹部,他惨叫了一声便倒在地上。
最终我和泰敌雄一人分到了一个馒头。
第四天的时候曹荆来了,只有我和泰敌雄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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