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暴风雪来得快去得也快,第二天就风停雪歇,第三日见晴,只不过外头积雪太深不便行车,陆徜等人与陶家镖队被困在这荒山野岭足五天才重新启程。
明舒已经和镖队的人混熟,尤其陶家那个小郎陶以谦,听完明舒对那夜险境添油加醋的描述后,对兄妹二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只把明舒当成行侠仗义的女侠,就差没拉着两人拜把子。
“上路了,你消停些!”
陆徜看不下去她这么忽悠人,都登上马车临出发了,那陶以谦骑在马上还依依不舍得望过来,不知道的以为他们才是兄妹,令人看着着实不快。
“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明舒把曾氏扶进车厢后转头出来,在陆徜身边坐下,冲陶以谦挥手。
马车才刚起步,走得本缓,可陆徜手中长鞭“啪”
的一甩,马儿突然疾步纵出,车身狠狠往前颠去。
明舒被颠得歪在陆徜手臂上,“诶”
了半天才扶着陆徜的手臂坐定,怨道:“阿兄,你做什么?”
陆徜朝后看了眼,他这小破马车已经一骑当先把陶家镖队甩在后面,那陶小郎人影都快不见,他心情才轻快起来,道:“赶车。
你要坐不惯就进里头去。”
“我不。”
明舒头脸包得紧,和陆徜一样包得只剩眼睛,眼尾挑起,挑衅他,“我陪你驾车,你给我说说我的过去呗。”
“说什么?”
陆徜目不斜视,手已勒住马儿,让马车稳定下来。
“说……咱们以前住在哪儿?”
“江宁县长康巷老槐树底下。”
陆徜道。
“那我以前是什么样的人?”
明舒又问。
陆徜闻言转头,恰她正拿手托腮望着他,清眸如洗如同稚子,他便记起从前。
他与她相识了十年,看着她从垂髫稚子慢慢长成豆蔻少女,可若问他她是什么样的人,陆徜却也答不上来。
简家财大气粗,她自小锦衣玉食,出入皆前呼后拥,身上总有一股子高高在上的矜贵气息,会让人清楚看到来自贫富的差距。
他必须承认他对她有些偏见,以世俗的目光将她当成颐指气使的富家千金,以至忘记了许多年前的初逢,她的小脑袋从她母亲背后钻出,冲腼腆的他笑得满脸灿烂,大大方方地说:“小哥哥,我是明舒。
明舒,就是月亮,阿娘说我是她的小月亮。”
那年他九岁,自己也才是个孩子,竟被她惊艳,觉得天下怎么有这么可爱的女娃娃,粉雕玉琢的模样像天上仙女。
那时他想,如果自己长大以后,要能娶个这样的媳妇,该有多好?
“阿兄?阿兄?!”
见他迟迟没回应,明舒用力拍了下他的肩。
陆徜猛然惊醒,对上明舒的眼方觉自己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儿时心思岂可当真?
“这个问题你需要想这么久?”
明舒狐疑盯着他。
陆徜庆幸自己戴着风帽,否则被她瞧出端倪可太丢脸。
“我在想要怎么委婉地告诉你,你从前是个混世魔王。”
他斜瞥她正经道。
“我?混世魔王?”
赵风重生三载,未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高中毕业当天晚上,意外撞见散修杀人夺宝,事后拾得一卷八荒武脉,从此在繁华都市中开启了一段如履薄冰的修真奇遇...
绝世兵王,重回都市,与女总裁斗智斗勇!...
七年前,她误将他吃干抹净,还带走了他的种。七年后,她被自家天才儿子设计,成了他的贴身保镖。OMG,这不是七年前的毒贩先生吗?女人,这次该是你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爷爷去世的时候,轰动全城...
我的剑,出鞘在风起时,云来际我的剑,绽放于星坠之际,叶落之秋我的剑,上穷九天斩曦月,下达九霄动诛阎魔...
美女收藏家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收藏家是美女,另一种是收藏美女的收藏家。本书的主题显然是后者。大家都知道做一名收藏家需要很高的素质和条件,要求要有兴趣有眼光有胆量但最关键的是要有实力。那么做一名美女收藏家呢?又需要什么样的素质和条件?美女非物,焉能收藏?我们的主角由一个从来与美女无缘的普通人成长为一名美女收藏家的经历,希望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注本书写实风格,不会过分YY,但有种马倾向,前传只是铺垫,喜欢直接进入主题的朋友请在正传上传以后再来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