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太君默默的盯着沙盘看,她苦笑了一下,救回一个番邦的公主,自己真的疯了。
明明儿子对那位小公主,真的没那么喜欢。
对银镜什么感情,太君不知道。
至于说一个孙子,对太君真没那么重要。
她连儿子都没管好,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女子,为她生的孙子,真没有那么值得让人稀罕了。
可是绮罗在乎,她突然想到,那天顾仁说的,自己在绮娘的梦中,为了大道,牺牲了她。
太君从来就没怀疑过,顾仁说的真实性。
其实她早就觉得绮罗的似曾相识。
直到折书传话时,她认定了,绮罗曾经就是程家人,不是程家人,不可能做到这一步。
那她在程家多久,才能学到这一步?想想她最早给自己煮的萝卜水,还有对程乐说的那些话,是啊,她其实无意中,叫卢氏为大嫂的。
她嫁过程安,她曾经给自己做了多年的媳妇。
程安负了她,而自己为了大道,也牺牲了她。
于是,她恨了。
恨程家,恨程安。
她为了这个才嫁给了平民的顾仁,只求一生安稳吗?可是她还是在帮程家,而这一世,程家又对不住她了。
所以,曾经也是程安妻子的绮罗,现在在乎银镜的生命。
为了绮罗,太君这么做了,因为她不能让绮罗再看到一次牺牲。
“娘!”
程平进来,对母亲一拱手。
“准备城门边的房子,孩子不一定能保得住,先救回银镜吧。”
太君没抬头,叫来程平,就是让他安排一下救人的准备之事。
“绮娘会来吗?”
程平想到一早接到信,母亲就立即派老三去请绮娘。
之前绮娘是怎么也不愿在这里多待的。
“当然,银镜对她很好,她想救银镜。”
太君笑了一下,抬起头,看着儿子,“看到没,一念之仁,可以救命。
银镜一念之仁,现在回头,绮罗就会拼命救她。”
“您想说,当初绮娘拼命救我,可是最终,我却要杀了她。”
程平看着母亲,当初决定是他做的,而惊动了秦家之后,母亲也就知道了。
收回了成命,母亲没有跟自己再提这事。
父亲也没说过,这件事,就好像没发生过一样。
但在程平心里,却成了一根刺。
“我也想过,知道绮罗重病时,我松了一口气,至少不用我们动手。
所以善良我没有,你也没有。”
太君想了一下,还是坦荡的看着儿子。
自己想过,却迟疑了。
而程平做了,所以她和太公在谈时,说过,程平倒真的像长子了,这才是长子该有的决断。
赵风重生三载,未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高中毕业当天晚上,意外撞见散修杀人夺宝,事后拾得一卷八荒武脉,从此在繁华都市中开启了一段如履薄冰的修真奇遇...
绝世兵王,重回都市,与女总裁斗智斗勇!...
七年前,她误将他吃干抹净,还带走了他的种。七年后,她被自家天才儿子设计,成了他的贴身保镖。OMG,这不是七年前的毒贩先生吗?女人,这次该是你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爷爷去世的时候,轰动全城...
我的剑,出鞘在风起时,云来际我的剑,绽放于星坠之际,叶落之秋我的剑,上穷九天斩曦月,下达九霄动诛阎魔...
美女收藏家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收藏家是美女,另一种是收藏美女的收藏家。本书的主题显然是后者。大家都知道做一名收藏家需要很高的素质和条件,要求要有兴趣有眼光有胆量但最关键的是要有实力。那么做一名美女收藏家呢?又需要什么样的素质和条件?美女非物,焉能收藏?我们的主角由一个从来与美女无缘的普通人成长为一名美女收藏家的经历,希望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注本书写实风格,不会过分YY,但有种马倾向,前传只是铺垫,喜欢直接进入主题的朋友请在正传上传以后再来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