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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章送他一把枪
随着跟余风的相处,君宝发现这位蜀黍似乎对他并没有而已,相反,好像还对他很好。
相反,这位样子看起来有点坏的蜀黍,不仅给他很多好吃的,而且还问了他很多关于安心的话题。
君宝有些诧异地问道:“蜀黍,为什么你对麻麻的事情好像很关系?”
余风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而是“看”
着君宝,问道:“孩子,你最喜欢什么东西?”
君宝几乎是毫不犹豫地说道:“枪!
爹地送我一支仿真手枪,我写完作业就会自己练习!”
余风饶有兴致地勾起了唇角:“哦,是么?孩子,你为什么会喜欢枪?”
君宝说道:“我粑粑是个大英雄,我见过他开枪,样子看起来好帅!”
“英雄?”
余风冷笑了一声。
是不是英雄,他还不知道。
但,至少君慕白曾经抛弃了安心,让她独自一人承受了太多,光是这一点,他就不会轻易放过君慕白!
就算是安心原谅了君慕白,他也不会!
提起君慕白,君宝的眼中露出了小男生对于父亲的崇拜,用一种敬仰的目光,说道:“爹地是一名穿军装的军人,可有气派了。
我希望我能快快长大,这样子将来我就可以像爹地一样,也能够穿上军装,用上真枪了!”
虽然君宝从未在君慕白面前表现出那种发自内心的崇拜,但是在他内心深处,他是真得把自己的粑粑当做偶像来崇拜的。
他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这么帅呆了酷毙了的男人。
如果将来他长大了,也一定要做和爹地一样优秀的军人!
哦,不,他一定要比爹地更优秀!
余风望着君宝,唇角带着宠爱的笑:“孩子,你喜欢枪?蜀黍送你一支好不好?”
一提起枪,君宝的眼睛立刻闪闪发亮,满怀期待地看着余风:“真的吗?!”
“当然。”
余风说完,转身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了一个非常精致的黄色丝绸手帕,他将手帕打开,只见里面赫然躺着一只锃亮、诱人的手枪。
君宝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把手枪,眼里都快伸出钩子来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他的小心脏真得非常激动!
爹地也送过他一把仿真手枪,那把手枪已经很酷了,君宝爱不释手;但是,眼前这把手枪,比那把仿真枪看起来酷多了!
黑玫瑰看到余风把这把枪拿出来,眉头顿时紧紧地皱了起来,立刻三步并做两步冲过去,企图组织余风:“主人,这把枪您不能给这孩子!”
黑玫瑰知道,余风手中的这把枪,是一把货真价实的进口枪,已经跟随在他身边多年了。
这是他平时用来防身的手枪,现在,他把交给君宝……
黑玫瑰心中隐隐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虽然余风已经隐退多时了,但这把枪余风却一直随身携带。
对于生活在刀光剑影中的他们来说,枪就是他们的生命。
枪在人在,枪无人亡。
所以,放弃自己随身携带的枪支,长长被视为一种不祥的征兆。
余风却用惯有的冷漠示意黑玫瑰不要干涉他,然后,带着宠爱和祝福,把自己随身携带的枪送给了君宝。
“孩子,这把枪跟随我多年,他曾经给我带来过好运。
现在,我把这把枪送给你,希望它会同样给你带来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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