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爱斯汀抬眼看去。
“你是...桑巴?!”
“你还记得我?”
那人是个黑人,光头,白西装,笑起来裂出一口白牙。
“我们在两百年前的埃及见过一面,还记得吗?”
爱斯汀一愣。
随即似乎想起来了什么。
“你是...当时跟着拿破仑入侵的军官?你不是白人吗?”
“晒黑了。”
黑人再次咧嘴笑道。
就在这时,几个身穿白色金边长袍的人,慢慢走出来,分别坐到所有席位的对面偏上方。
那里有一排弧形金属座位。
周围顿时传来说话声。
“来了来了。”
“金色传说中的顶级议员级别。”
“所有穿白色金边长袍的都是吧?”
“不错。”
周围其他记者小声聊着。
爱斯汀则是仔细的一名名看过去。
坐在最左边的,是罗迦,这个光头老家伙他不算陌生,是异能界比较出名的狠角色之一,在印度是最强异能者,没想到居然本质是食梦者。
然后是夜王,暗夜城堡在表世界也是大名鼎鼎的顶级中型势力。
传说中的吸血鬼传说就是源自他们。
夜王本身更是被称为传说中的吸血鬼始祖该隐。
关于他的资料多不胜数,自然不用多看。
接着的是格里芬,巨魔王格里芬,曾经凶焰滔天,不可一世,是号称神话时代三大魔王之一的恐怖人物。
相对于他食梦者的本质,其异能者的力量显然更为显眼。
既然他自己都承认自己食梦者的身份,这说明他真正强大的,还是食梦者的力量。
想到这里,爱斯汀心中微微一寒。
格里芬本身就是最顶级的强者了,他和当年的阿瑞斯,宙斯,雅典娜等人是同样级别的顶级强者,这些人号称神级之下最强者。
在那个时代,是被神化的人物!
格里芬还有一个神话名称,那就是传说中的阿波罗!
太阳神!
这完全是由于他本人喜好金色所致。
就连这样的人物,都以自身为食梦者出现,那么这代表的是,他的异能力量肯定是不如食梦者力量的。
也就是说,格里芬远比表面上看起来更强!
!
(未完待续)
赵风重生三载,未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高中毕业当天晚上,意外撞见散修杀人夺宝,事后拾得一卷八荒武脉,从此在繁华都市中开启了一段如履薄冰的修真奇遇...
绝世兵王,重回都市,与女总裁斗智斗勇!...
七年前,她误将他吃干抹净,还带走了他的种。七年后,她被自家天才儿子设计,成了他的贴身保镖。OMG,这不是七年前的毒贩先生吗?女人,这次该是你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爷爷去世的时候,轰动全城...
我的剑,出鞘在风起时,云来际我的剑,绽放于星坠之际,叶落之秋我的剑,上穷九天斩曦月,下达九霄动诛阎魔...
美女收藏家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收藏家是美女,另一种是收藏美女的收藏家。本书的主题显然是后者。大家都知道做一名收藏家需要很高的素质和条件,要求要有兴趣有眼光有胆量但最关键的是要有实力。那么做一名美女收藏家呢?又需要什么样的素质和条件?美女非物,焉能收藏?我们的主角由一个从来与美女无缘的普通人成长为一名美女收藏家的经历,希望能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注本书写实风格,不会过分YY,但有种马倾向,前传只是铺垫,喜欢直接进入主题的朋友请在正传上传以后再来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