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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庄的三代弟子,也只有他一个人进入了第四层。
他的堂兄宋立新,今年二十,也不过是内劲三层巅峰。
纵观整个大通山的三大世家,三代弟子中,能进入内劲四层,也只有他一人而已。
“吕诚,你注意到了没有?梁浩现在可神气呢。”
马少安是厨房的杂役,他跟吕诚还有梁浩都是同窗,只不过他跟吕诚一样,无法修炼内劲,只能当杂役。
而梁浩因为达到内劲二层,再加上梁浩的父亲是护卫,现在他也成为了一名护卫。
“我倒觉得当杂役更好。”
吕诚说,没来大通山之前,他觉得当护卫确实很风光,每天也不用干什么事,只要有本事,就能领月例钱子,吃的也比杂役好得多。
可是当他看到梁浩在宋氏子弟面前低三下四,一脸奉承的嘴脸时,觉得自己还是当一名杂役好。
虽然要受宋平的气,可自己每天在外面砍柴,倒也不用再看其他人的脸色。
“当杂役有什么好,天天累死累活,连一文月例银子也没有。”
马少安很是羡慕梁浩,也不用干什么事,每天在庄里转转,就能拿到二两月例银子。
只要能干个三五年,就能娶一房媳妇了。
如果他一直干杂役,恐怕这辈子也别想娶妻生子。
吕诚正要说话,远远看见梁浩提着一只野兔奔来,跑到他们面前,梁浩把野兔往来上一丢,傲然说道:“这是二少爷打的,你们好好洗净之后,炖着。”
“太好了,有野兔肉吃了。”
马少安一把抓着野兔的两只长耳朵,兴奋的说。
他虽然在厨房当杂役,可也不是天天有肉吃的。
杂院的厨房,主要负责给护卫做饭,护卫都不能保证顿顿有肉吃,他这个杂役更加吃不到。
当然,他比吕诚要好一些,就算没肉吃,至少能吃饱饭。
吕诚有的时候砍柴,赶不上吃饭的时间,只能挨饿。
“这是二少爷打的,你们想吃肉?能喝口汤就不错了。”
梁浩嗤之以鼻的说。
一只野兔才二三斤,宋氏兄弟吃完之后,是他们护卫吃,只有他们吃完之后,才轮到杂役。
“野兔肉其实也没什么好吃的。”
吕诚真是想不明白,那些鲜美的牛肉、羊肉他们不吃,偏偏要来山里吃野味。
论鲜美,两者相距甚远。
“吕诚,你吃过野兔肉吗?”
梁浩见吕诚到现在还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鄙夷的瞥了他一眼。
在私熟的时候,吕诚确实更得先生的喜爱,可是吕诚到现在也修炼不了内劲,而他,已经进入内劲二层了。
现在他站在吕诚面前,内心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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